关于对张志成、方亮亮2人处理的郑重声明
2012-04-25 | 作者: | 栏目: 公司动态 | 评论: 0 | 浏览: 3801
张志成(男,重庆人,身份证号为512328197405098330)
方亮亮(男,安徽人,身份证号为342201198404089317)
经查实,该两位人员隐瞒其在我公司同行业兄弟单位的劳动关系,骗取我公司相关业务资料和部分资金(经调查取证,其在原单位亦是如此,有多次前科),被我公司发现揭露后,要求其返回公司办理解除关系手续,不予配合,不但严重违反我公司业务员管理规定,更是在行业内影响极为恶劣。针对此行径,我公司郑重声明:
该两位人员行为属欺诈行为,与我公司劳动关系不成立,且之前包括以后以我公司名义开展的一切行为均属个人所为,与我公司无关!同时也告诫各位日后若与他们打交道时请擦亮双眼,不要重蹈我们的覆辙!
海宁家能太阳能工业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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